星科创业是国内首家线上虚拟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综合性、创新型的跨境母孵化器,是一个社会服务和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汇聚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制定孵化器的行业规则、标准、盈利模式,构筑从招商、答辩、甄选、入驻、运营、孵化、推动等全链条创业孵化指导体系,提供社会创新问题解决方案;搭建起联袂网作为链接工具和基础设施及交换、交易平台,并将各大资源载体和入驻企业进行相互匹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建立国内国际通道,全面实现共享、共创、共赢的创业服务生态体系。
星科创业首创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跨境孵化模式,面向两级孵化群体,一级孵化四大孵化载体,包括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众创空间。星科创业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则以及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对孵化载体内入孵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分析、团队建设等相关数据的收集进行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完成孵化器内部资源的输送与共享、孵化器内企业与国内外多项资源的对接与合作,致力打造立体型全生态的孵化环境。二级孵化发展中不同阶段的企业,包含具有一定实力与规模的拟上市或已上市企业、成长中企业、大学生创业者、初创团队等。通过汇聚境内外的交易所、券商、投资机构、自媒体及服务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借助平台的力量,帮助创业者解读各级政府的创业政策,全面整合市场、人才、投融资、律所、会计事务所、评估所等创业服务资源要素,举行路演、峰会、沙龙、论坛、投融资对接、参访游学等各类创业活动,让资源、载体和企业流动起来,通过线上线下深度链接,为创客和投资机构“找项目”、“找资金”、“找服务”,全面实现共享、共创、共赢的创业服务生态体系。
星科创业已搭建起以主题峰会、行业论坛、专业沙龙、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推介活动为服务载体的六位一体创业服务平台,以及由众创空间.COM创业咖啡、联袂网、星科微视、金融服务中心、众筹团队、路演平台、资本运营律所、专家指导团队、星科创投汇等组成的九大板块创业阵营,打造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集群-IPO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截至目前,与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东北证券、香港群益证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创投、中信资本、中一资本、远东国际租赁、戈壁创投等多家券商、交易所和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每年定向输送名额,为在孵企业提供定向辅导,助推四板、创新板、工信板、三板、创业板、科创板、IPO等,完成企业融资与上市前的梳理,助推企业上市服务。搭建起联袂网搭作为链接工具和基础设施及交换交易平台,实现精准对接、渠道共享,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价值。
截至目前,与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东北证券、香港群益证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创投、中信资本、中一资本、远东国际租赁、戈壁创投等多家券商、交易所和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每年定向输送名额,为在孵企业提供定向辅导,助推四板、创新板、工信板、三板、创业板、IPO等,完成企业融资与上市前的梳理,助推企业上市服务。
今后,星科创业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注重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加速布局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
星科创业将先后在全国15个省设立平行机构,垂直辐射各地级市。目前已布局山东、辽宁、吉林、贵州、四川、西藏等省份市场,并与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贵阳等城市达成战略合作。目前,联袂网已覆盖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星科创业与美国、日本、德国、以色列、新加坡、新西兰、马来西亚、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联系。未来,星科创业将继续深化全球布局战略,与当地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实现共享、共创、共赢发展。
九大板块运营模式
星科创业通过聚合各类社会和政府资源,独创当前最具前沿和活力的运营模式——“九大板块”,为企业提供人才、法务、金融第三方、财税、宣传推广、上市等全方位创业支撑。
联袂网
综合性的互联网创业孵化器大数据管理工具与生态服务平台,是星科创业的基础设施和链接工具,面向全球,无国籍地域限制,是企业入驻线上平台的主要载体。它集合创投、猎头、微视等各类创业帮扶功能,既用于管理入驻企业,也把政府资源、社会资源与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企业等孵化载体进行深度连接,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资源、渠道对接、人才推送、企业及项目展示等多种服务。目前,联袂网已覆盖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日浏览量超过6万余次。
星科微视
星科创业构建立体生态孵化体系中的重要载体,也是山东首家专注原创财经内容的制作工厂。与财视传媒、CCTV证券频道及腾讯、百度等强势媒体深度战略合作,互通传播,以旗下三大链接工具——星科微访谈、创客梦工厂、星科创业课为依托,邀请全球顶级财经大咖、创业领军人才,面向商界人士提供专业的、高层次的、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渠道,打造矩阵式链接全球媒体资源分享平台。
星科微访谈邀请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浩、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董事长于德江、盛景母基金高级合伙人王晓辉、国家宏观经济研究副主编宋承敏、36氪联合创始人王壮等十余位具有前瞻性、宏观性、创新型的行业大咖分享先进经验理念,星科微访谈第一季累计浏览量超过百万次,每期浏览量超过14万次。
众创空间· COM咖啡
集创客、众创、加速器、孵化器“四位一体”的创业咖啡厅,通过聚合全国一流的创业资源要素,集路演中心、投资人见面、公开课开放、领军导师分享等功能于一体,致力于为创业者提供高质量的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搭建起一个具有共享办公、人才交流、路演展示、技术分享、市场拓展、投融资对接、开放工位、创业帮扶等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也是创客聚集的头脑风暴中心。
路演平台
路演平台是企业对外展示的重要舞台,也是投资机构挖掘优质项目的重要数据库,采取线下路演和线上路演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一个企业与投资人之间无缝对接的沟通桥梁,立体呈现企业投资价值,助力投资人发掘投资机会,真正实现投融零距离。星科创业会不定期邀请国内外领军导师、投资人、投资机构到各大众创空间参加星科创新会、创投会、创业沙龙等各类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梳理项目、共享资源。
专家指导团队
由领袖型企业家以及专家学者、跨界领军导师组成星科导师团。通过创业沙龙、论坛峰会、投资人见面会、训练营、实地考察等方式,邀请大咖导师与在孵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平台内企业走进国内外标杆企业,深入现场参观学习。
众筹团队
帮助平台内企业筹人、筹钱、筹智慧、筹渠道,通过股权众筹方式激活社会存量资产,优化资本配置,手把手地教导企业如何运作众筹内流程及程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优质创新企业上市。
资本运营律所
为在孵企业提供与公司资本运作业务相关的全方位法律策划、风险分析、方案论证、谈判磋商、纠纷解决、企业上市风险规避等各方面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
金融服务中心
帮助在孵企业对接种子、天使、基金、VC/PE和券商等投资机构,完成企业全链条发展。自成立以来,星科创业先后与中航国际租赁、中信资本、中植资本、中一资本、马来西亚红番茄环球基金、盛景母基金等80多家顶级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为各大载体和在孵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实的资金保障。与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东北证券、香港群益证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家券商、交易所和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助推四板、创新板、工信板、三板、创业板、IPO等,实现上市梦想。
星科创投汇
星科创投汇聚合各种投资机构、投资人、成功企业家及国内外高端专业人才,旨在搭建一个人脉聚合、高效创投融资的优质发展平台。星科创投汇的作用是激活前端资源,汇聚社会力量,现已聚集上千家企业,通过不定期组织各类创业投融资活动,如论坛、参访游学等,将投融资双方进行深度链接,带给投融资双方安全、透明、便利的一站式金融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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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简介
联袂网集合创投、猎头、微视等各类创业帮扶功能,为星科创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提供资金、资源、渠道对接、人才推送、企业及项目展示等多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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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零成本”创新创业环境
1.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补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1]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2],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
3.减免市级创业孵化器入驻企业房租。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
4.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延期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5.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3]奖励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5〕34号、99号等),在此基础上,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
二、提供低成本资金扶持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4],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5],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7.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部分,按1%的比例提供风险补偿,推动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8.发挥天使投资基金[6]引导作用。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7],以及互联网众筹创新项目,有资金需求的,可向市、县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由各级天使投资基金给予其资金支持。
9.加大重大科技项目风投基金支持力度。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有资金需求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给予其风险投资基金支持。
10.鼓励发展社会化风险投资。对在我市设立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且投资本地企业占其投资总额70%以上的股权投资类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营业收入8%的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购买或租赁办公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补贴,或3年内给予60%的租房补贴,最高累计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不得出租出售或改变用途。
11.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市、县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给予其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12.实施全方位风险缓释基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展期贷款服务,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暂不符合银行展期贷款要求的企业,凡是银行承诺续贷的,可向市、县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给予其最长1个月的风险缓释基金支持和担保服务。
13.鼓励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为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贴息期限最长2年,享受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14.支持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优惠利率的,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25倍的部分,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等额风险补偿,最高补偿比例为1.5%。
三、搭建多元化创新创业平台
1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众创空间。支持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8],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6.支持创建高层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评估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省级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创业示范园区[10],给予每处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200万元。
四、实施多渠道创新创业资助
17.资助创业者购买住房。对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性,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50万元。
18.资助创业者租赁住房。对到中心城区[11]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3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19.资助高端人才创业经费。对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创新成果突出或科技创业项目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营业绩较好,有望成长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每年遴选一批,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20.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我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21.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提高到2万元。
22.提高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额度由每个岗位2000元提高到2500元。
23.提高创业培训补助标准。面向全国选择高质量培训机构,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订单式培训机制,支持免费向学员提供定向创业培训服务,在省级每培训1人补助培训机构800元基础上,市级再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完善创新创业配套服务
24.支持申请发明专利。对全市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500元;与实用新型同时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600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每项补助15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10000元。对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每年2000元的补助。
25.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70%的比例奖励给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科技人员可以高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26.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对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过程中提供各类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险种的保险机构,给予科技保险保费收入20%的补贴。
27.政府采购向创新产品和服务倾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安排采购预算;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依法实行政府首购或优先采购。
28.支持举办各类创业宣传活动。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客成果展等活动,经认定为市级重大创业宣传活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9.表彰奖励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对列入“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工程”的创新人才[12],到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研修的,提供研修学习费用补助,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对新评选的“为创业作出贡献集体”“潍坊市创业之星”“潍坊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等,按规定给予奖励;设立“市政府创业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
30.优化创业审批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划定专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牌子)牵头,集中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实行创业项目“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站服务”,简化登记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审批结果在网上即时发布。
各责任单位制定实施细则。适用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个人,同时适用其他财政支持政策的,可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自2015年12月 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